这里是FM98.4宁夏交通广播 现在您收听的是《每日民法典 》 ...... 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 …… 都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5月29日起,每周工作日12:00-12:15分由宁夏司法厅联合宁夏交通广播推出的《每日民法典 》栏目正式开播啦!邀请律师做客直播间,为您指“典”迷津,还可参与有奖问答,抽取幸运好礼哦! 直播回声 1.建筑物如果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可能承担责任的主体都会有哪些? A、建筑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B、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 C、建筑的使用人或者第三人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ABC 律师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参与方式 欢迎大家关注和收听《每日民法典》。如果想要参与有奖问答,请拨打直通热线电话0951-5117122 或者5117222电话答题,也可以把你的答案编辑成文字信息的形式发送至宁夏交通广播的微信公众平台上留言答题(记得附上您的电话号码 )。 监制:万 玮 原标题:《每日民法典 丨每日听“典” “典”亮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