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酒驾 入邪教组织 如此退休要不得 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8年04月13日 10:26 扫一扫 手机阅读 我要分享 原标题: 央视网消息:2018年4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永葆政治本色 正确发挥“余热”》,文章指出,“余热”是党员干部退休后不忘初心,老有所为,发挥余热,为社会贡献正能量,这样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点赞,然而却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原来职务的“余威”,发挥异化“余热”,谋求不正当利益。 退休虽然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但是退休并不等于“平安着陆”,该追责的还是要追责,一系列退休后落马的官员给出了活生生的教训。并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退休之后也要时刻严以律己,紧绷“廉洁弦”,不碰“高压线”,务必破除掉侥幸心理。 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在岗位上退休,两年多之后的2016年6月,因涉嫌受贿接受组织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1993年,41岁的姚中民由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升任河南副省长,跻身副省级。次年担任河南副省长不足一年的姚中民即调任国开行担任副行长、纪检组长。此后他又在国开行担任了14年副行长和6年监事长。 退休前是“风光无限”,退休后的日子也是真不平静。 2015年初,姚中民就曾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发文通报。有媒体报道了部分地区传达中纪委《关于姚中民、王用生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等内容。 然而这次通报貌似并没有对姚中民有什么影响,姚中民在背负处分后还不收敛不收手,“梅开二度”时,可不是得个处分这么简单了,不仅被“双开”,还被移交司法。 退休之后先后两次被通报。这一不光彩的经历也让姚中民成为了纪委通报“不思悔改”第一人。 退休后的违纪问题多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离开了工作岗位,没有了行政级别,于是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纵了自己内心的恶魔。 2017年11月,一段路虎车主酒后与电动车发生剐蹭,此后向路人围观叫嚣“随便照”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山西省阳泉市警方随后确认,路虎车驾驶员系阳泉市盂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存福,已于2015年退休。因其涉嫌酒驾,事后被当地警方带走,并处暂扣驾照半年、罚款1000元,并扣12分的处罚。 尽管“已退休”,但对于身为党员和前领导干部的张存福来说,“酒驾上路”事实上都不只是一个违纪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违法问题。并且“拔出萝卜带出泥”,还能调查出其他问题的线索,比如按着张存福的级别是否有能力购买路虎,酒驾前的饭局是否违反了八项规定等等。而事实上据此前媒体报道,张存福曾被指大修豪华祖坟,坟前台阶达108级,并规划鱼池停车场,当地多个相关部门介入此事。 张存福的行为出现了偏差,而有些人却在信仰上犯了糊涂。 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昌区一名70岁的老党员,因参与邪教组织被开除党籍。办案人员介绍退休工人向某某的违纪经过时说:“真没想到,向某某已有50年党龄,却是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的‘两面人’。” 这位1966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人在1997年12月退休后,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居住的社区。1998年,向某某加入邪教组织。办案人员介绍,党组织发现向某某的问题后,曾多次上门做工作,希望她退出邪教组织,但她不为所动,对自己的党员身份也不在乎,“她20岁就入党了,退休后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2015年12月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开除向某某党籍”。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信仰马列主义,反对唯心主义。信仰坚定是共产党员第一位的要求。党员参加邪教组织活动,既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也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 近年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增多,对此,人社部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给予惩戒,2017年,人社部发布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明确。其中就有,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对于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其养老保险等相应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人退责不退”,退休不可能成为违法乱纪行为的“挡箭牌”,领导干部即使已经退休,但只要存在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不管身在何处,仍要被追究责任。不得不说,退休干部的顶风违纪行为,不仅使自己“晚节不保”,工作了大半生,本该安享晚年,却在退休后放松自己,实在划不来。(文/祝新宇)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