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1980]9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分局、 派出所干部民警住房问题的请示》 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计委、建委,市公安局、财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分局、派出所干部民警住房问题的请示》,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 1 - 关于解决分局、派出所 干部民警住房问题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一九五八年,市里决定各公安分局及所属派出所的行政经费及固定财产交各区管理以后,分局、派出所办公和干部民警家属宿舍统由各区安排解决。近几年来,有些分局多次向市局反映干警住房困难。经我局调查,分局、派出所有一大批干部民警住房确实很困难。仅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丰台五个公安分局统计,干警家属三代同堂、大儿大女同居一室、婚后无房、等房结婚和落实政策后无房住的共计一千二百多户。这些年来,虽然有些区安排过一些,但有的区没有安排,有的区认为这个问题应由市局解决。因此,分局、派出所干警家属住房问题至今没有完全落实。我们意见,请市里重申过去的规定,对分局、派出所办公用房和干警家属住房问题,请各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并希望在分配住房时考虑到公安干警人数多、住房困难这个特殊情况予以照顾。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市计委、建委和区政府。 北京市公安局 —九八〇年十二月三日 - 2 - (全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