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村社治,郡县安。农村作为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村级治理与社区治理虽有共同之处,但各自侧重点不同,农村注重发展,社区在于服务。 乡村治理要围绕健全村级治理体系发力,通过各方努力、参与配合和长期不懈的坚持创新,夯实基础,深化三治融合,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深化治理理念 从治理行为的内涵特征分析,治理至少包括几个方面:就性质而言,治理是一种过程控制行为。既要持续用力,不能一蹴而就;又要动态调整,不能一成不变;就内容而言,治理是一种兼具指导行为。在严格执行政府延伸行政管理的同时,又要加大对村级公共事务合作与自治便民服务拓展的指导力度;就方式而言,治理是优化架构行为。把经济利益与民主管理结合,优化治理架构,让其担责同时又要赋权享利,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不能就治理说治理;就发展而言。治理既是手段论,又是目的论。但首先是一种综合施策共建共治的推进手段,再次才是发展到振兴阶段追求的目的。 明确治理目标 农村社区是依托建制村,以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为条件,以产业的集聚规模发展为基础,以文化的认同归属凝聚为纽带,在一定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所组成的设施相对完整、和谐有序的一个共同体。既是地域概念,又是组织概念,更是发展概念;还是在城镇化进程中,为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农村社会治理深刻变化的产物。 从长远发展看,乡村治理可分三步走。第一步,从行政村到中心村。首先要推进行政村撤并改革。这既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应有之意,又是打破现有一村一治理单元,实施多村一治理单元的必然选择。要通过撤并形成一批镇域中心村。第二步,从中心村到农村社区。以村级发展为中心,通过实施党建引领、发展经济、民主管理、惠民富民“四个不动摇”,探索建设不同主题、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推进善治乡村建设。第三步,从农村社区到幸福家园。围绕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过持续的治理,建设宜业富裕、绿色文明、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夯实治理基础 乡村治理的基础就是要提高一方水土的承载能力,如何实现一方水土能够养一方人,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方面,乡镇牵头指导各村包装生成项目,通过政府搭建的平台进行项目招商,引进资本联姻,土地入股量化,农民变股民变职工,实现外援式村企合作共赢,联合共建公益,变企业为居民。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致富能手等方式,村两委牵头发展经济合作社、协会等合作社会组织,以入股分红、股份联营、自主经营、自建托管等模式,带领农户实行内源式的村企合作。二是完善健全基础设施。重点是围绕山、水、林、田、路、电、气、网等,通过项目整合建设便利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网络。三是打造宜居人居环境。着力建设环境友好型、健康村庄型、安全应急型的村庄环境建设。 形成治理合力 通过“4+5”方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 纵向而言,构建党、政、村、社会力量四个主体推进架构。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村的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参与作用。重点要厘清政府行政职责、公共服务延伸与村民自治的范围。 横向而言,构建村党组织、村委会、企业、合作社、农户“五方主体”共治架构。分别定位角色职责,共同就村级发展、土地流转、公益事业建设等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特别是在全面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后,应把村干部一并纳入社会工作人才管理,发挥其领头羊组织者的作用。 优化治理路径 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路径,促进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丰富有效,确保一方平安和谐有序。 夯实自治基础,增强活力。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国特有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要厘清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关系,实行清单化治理。明确哪些是应当协助执行政府开展的公共管理事项,哪些是与有关部门合作代办的公共服务,其余则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路拓展自治服务领域,真正发挥村民的主体能动性、创造性。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架马车”的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议事会议事、村民委员会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推进“五方主体”民理、民议、民治、民建、民享,进一步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重视法治建设,强化保障。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深入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坚持打防并举,提升村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培育村民守法意识。加强守法监督,要围绕监督人、财、事三个方面,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运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监督、定期述职评议、村务全面公开、对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人大执法监督五种监督工具,把履职监督与法治监督有效结合。 加强德治引领,弘扬正气。道德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结合文化引领能力提升,不断推进德治建设。各村可因地制宜地设立党史村史陈列馆、小微主题博物馆,提炼村级精神,建设村级精神家园(公园、广场),开设道德讲堂,修订文明公约,倡导制定家风家训,评选“最美村民”,设立新媒体曝光台等,引领、奖惩、规劝、约束并重,渗透占领群众精神文化阵地,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带领村民,不断提升村民素质和参与度、归属感。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