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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20%男性遭遇家暴,被老婆打根本不是“弱者的反抗”

时间:2024-06-17 11:40来源: 作者:新闻热线网 点击: 36 次
在婚姻中,不乏男性被女性殴打的案例,但人们对男女遭受家暴的态度却有着强烈的反差。是什么造成这种隐性的性别歧视?男性在遭遇家暴时该如何保护自己?

说起家暴,人们好像将这两个字默认为男性殴打女性,却往往忽略了另一面同样沉重的事实,在婚姻中,不乏男性被女性殴打的案例,但不知何时起,男性被家暴的话题总是沾上点喜剧色彩,被家暴的男人常会面对这样的调侃:“被老婆打,还是不是男人?”

将暴力演绎为段子,这是一件细思极恐的事。王自健称自己被老婆家暴,并曝出患有抑郁症,却被吃瓜群众当作笑谈。张雨绮拿水果刀砍伤前夫,却被网友纷纷叫好。可如果将双方的性别调换,人们的态度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婚姻中,不管哪一方遭受家暴,都是需要抵制的暴力行为,但人们对男女遭受家暴的态度为何有这么强烈的反差?是什么造成这种隐性的性别歧视?男性在遭遇家暴时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一、男性被家暴现状

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过一项统计数据,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这意味着在我国,每5个人中就有1人遭受过家暴。

可能这个数据让人们有些惊讶,没想到男性被家暴的比例竟然这么高,然而这还只是能够统计出来的数字,在现实生活中,男性被家暴的比率远超19.9%,因为家暴真正的恐怖之处在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一般表现为对身体的殴打,但也可能是直接作用于精神上的贬低、辱骂,这部分数据很难得到确切数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论文《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中明确提出,暴力在亲密关系中相当普遍,男性由于身体条件优势更容易对女性实施家暴,但部分男性也正沦为婚姻中的受害者。根据其统计数据显示,男性倾向于实施肢体暴力,而妻子更倾向于对丈夫施加精神暴力。

据美国疾控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Prevention, CDC)2010 年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有28.5%的男性曾在亲密关系中遭受过强奸、肢体暴力或者盯梢(女性为 35.6%)。

在另一份根据警察记录整理的报告则显示,在英格兰和威尔士,2014-2015 年,2.8%的男性(相当于 50 万人)和 6.5%的女性(相当于 110 万)遭受过不同类型的亲密关系暴力。

也就是说,不只中国,在世界范围内也存在着不少被暴力迫害的男性,这个数量虽没女性多,但也不可忽视这部分男性受害者。

但是从2014年到2016年,据统计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案件数量共94571件,仅有38名男性自诉遭遇了妻子的家暴,99%的施暴者都是男性。在涉家暴类离婚案件中,女性选择报警的本来就少,男性所占的比例更是微乎极微,不得不说有些悲凉。

二、为什么男性被家暴不会选择报案?

(一)社会的偏见

现实中男性被家暴,传出去会被众人嘲笑,会被说“是不是个男人”“被女人打真够窝囊的”“心疼的同时也真的好想笑”“你要是老实本分你老婆会打你吗”等等。男性被女人打、被冷暴力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出息、没本事,这仿佛成为一种共识,甚而让男性自身产生愧疚感,无法意识到被家暴的事实,在遭受虐待时只能保持沉默。

(二)法律、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其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家庭中被家暴侵害的弱势群体。虽然这部法律并非单纯为保护妇女而设立,同样适用对男性弱势群体的保护,但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得到《反家庭暴力法》保护的男性非常少,如果不是伤筋动骨,很难受到重视。

2017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中,只有1例男性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案件中的老人王某年过八十、体弱多病,结合出警记录、证人证言、法院和居委会谈话笔录、医院诊疗记录、出院小结、验伤单、影像资料等证据,最终裁定禁止女方万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而此时老人王某却承受着颅脑出血、身上多处受伤的严重后果。

三、男性被家暴该怎么保护自己?

(一)报警、验伤,保留关键性证据

家暴行为想得到法院认定,在证据上需要满足两个要件:

1、受伤事实。如视频、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要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并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开验伤单,或者到附近医院去验伤。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证明受伤是家暴导致的。最为有效的固定证据的办法就是报警,取得警方的出警记录。

(二)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反映情况或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男性被家暴是可以寻求妇联帮助的,不必顾虑会被他人嘲笑,在生命健康面前,这些都不重要。此外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有人会认为家庭暴力是家里的事情,是一种隐私,不可外扬,那么也可以先行咨询律师,寻求解决之道。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9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此外,如果施暴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根据情节轻重还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人身保护令很强大,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下来的,也可委托律师协助申请。今年2月份,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就发出了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也是有成功案例的,我方当事人虽非男性,但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为保护隐私,案情已作模糊处理—

2020年10月份,我们接案后了解到,当事人与男方结婚多年,多次被男方殴打这一基本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与当事人保持密切联络,就家暴问题进行取证。

2020年10月20日,由律师代理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间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搜集到证明男方家暴的关键性证据材料。经过紧张、缜密的质证、谈判、辩论,2021年1月19日,我们成功帮当事人拿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文书,并且法院明确表态禁止男方殴打、骚扰我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

四、如何正视男性被家暴的社会现象?

当下很多人搞性别对立,曲解女权的含义,认为女性必须拥有绝对优越的地位才符合某种公平,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就一直倡导男女平等,这种平等不是体现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或者社会地位的高低,而是对彼此的尊重。

婚姻家庭有其复杂之处,是经济实力、文化水平、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种种因素的结合体。男性被家暴并非只是遭受身体上的伤害,往往集中于精神领域的摧残,而被家暴的女性的处境同样悲哀,暴力始终是丑陋的,不能因其发生在男性身上就去美化它。

在婚姻中如果遭受侵害,一定要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以免遇到更严重的危险。如果夫妻间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可以考虑提起离婚诉讼,彻底脱离对方的控制,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和我聊聊。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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