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讯 “粉丝”即英文fans的音译,在《现代英汉词典》里注释为“热心的追随者、狂热者、爱好者”等。在中国,“粉丝”即为广大青少年对fans的一种较为“罗曼蒂克”的叫法,主要指那些娱乐界的追星者。 如果你喜欢一个明星,但不肯为他(她)花钱,那么很抱歉,在专业“粉丝”眼中,你算不上一个真正的“粉丝”。据保守估算,目前天津至少有5000个肯为明星花钱的真正的“粉丝”,以人均年消费2000元计算,一年下来,天津“粉丝”至少花掉1000万元。 支出:去年花了10000多元 日前,记者对某歌星天津歌迷会会长小月(化名)进行了采访。这位在某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供职的白领,月薪3000元,“粉丝”龄一年半。小月跟记者一起算了一笔账,细算下来,一年竟花了10000多元。 小月的钱究竟是怎么花的呢?据了解,去年一年,她买了某歌星CD专辑共计40张,其中简装35张,精装5张,总支出1000元;EP单曲25张,450元;其他相关CD若干,300元。上述几项总计1750元。 当然,这些正版CD并不是小月一个人听,作为歌迷会的会长,小月有义务向身边好友推荐明星的专辑,并且积极鼓励这些朋友购买正版CD。据介绍,CD或影碟是“粉丝”们最常见的消费,在他们看来,购买正版音像制品是支持自己钟爱明星的最基本方式。 小月第二项支出是购买与明星相关的杂志、印刷品。去年她一共购买了相关杂志10本,合计250元。这样的支出,大部分“粉丝”都可以负担。 第三项支出是演唱会门票。作为歌迷会的会长,小月可以免费参加部分歌星的见面活动,但尽管如此,一些演唱会的门票还是需要个人负担的。小月告诉记者,去年,她买过两次演唱会门票,一次880元,一次380元,合计1260元。“对于一个专业‘粉丝’而言,每年自掏腰包看两三次演唱会,是很平常的事。”此外,参加活动与明星见面总不能空着手,要么买束鲜花,要么送上一份小礼物,这也都是钱。据了解,小月一年用于这方面的支出大概有400元。 第四项支出是追随明星到各地的路费和住宿。对于普通“粉丝”而言,一般没有这项支出,但对那些经济上比较宽裕的“粉丝”来讲,在经济实力允许的范围里,随明星到全国各地演出,为明星送行、接机,都是令他们兴奋不已的事。2006年,小月去北京11次,去成都一次,旅途开销总计在7000元左右。 综合计算,小月去年以“粉丝”的名义共花掉了10000多元。小月说,她所在的歌迷会现有成员100多人,目前天津同等规模的各种歌迷会、粉丝团大约有几十个。“天津的专业‘粉丝’至少有5000人。假设人均年消费2000元,那么一年下来,咱们天津的‘粉丝’就能花掉1000万元啊!” 揭秘:职业“粉丝”不是“托儿”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一批职业“粉丝”,他们的工作就是追星,鼓掌、尖叫、哭泣均有不同价位,有的职业“粉丝”的月薪高达2000元。此外还有报道介绍,目前国内的大部分“粉丝”团体都是自发组织的,由成员推举一个负责人来组织安排活动,而“粉丝”团体的负责人通常享有一些特殊权力,并且可能通过组织活动、收取会员费等方式来实现经济目的。 小月告诉记者,目前天津本地的歌迷会大都在网上公开收支情况,会员可以随时监督,歌迷会的负责人没有“赚钱”的可能。“像购买服装、制作标语等费用,大家会商量着购买,假如这一次买贵了,下一次就会有人建议到更便宜的地方购买,我们在财务上是非常透明的。” 那么,有没有那种拿工资的职业“粉丝”呢?据小月介绍,有些“粉丝”因为常年跟随某明星到各地演出,因此跟演艺公司也比较熟,又能在明星发展方面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同时还善于组织“粉丝”活动。这样的人有可能辞掉自己的工作,转为跟着明星到处跑的职业“粉丝”,他们由明星演艺公司负责开薪水,明星演出时,他们跟着到处跑,跟各地的“粉丝”团体都保持良好的关系,能够帮助组织联络一些活动等。职业“粉丝”其实就是普通“粉丝”与明星、公司之间的联络人。“所以,那些在明星演出现场‘声泪俱下’,却对明星一无所知的人只能叫‘托儿’。真正的职业‘粉丝’,应该是对某明星特别了解,对明星感情如同亲人一般的‘超级粉丝’。” 声音:我们不赞成攀比型追星 “我们决不提倡花父母钱追星。”小月很坚决地说。谈到杨丽娟疯狂追星的事件,小月表示,在天津的粉丝群体中,这样的情况几乎从未发生过。“我们的成员主要以城市白领和高校学生为主,我们也提倡理智追星。” 小月告诉记者,天津“粉丝”中有不少高收入人群,他们每年花在“追星”上的钱是无法想象的。“歌迷会里有一位在美国当律师的‘粉丝’,我们的明星在国内一有活动,她就会从大洋彼岸飞回来为明星加油。还有一位在日本留学的天津留学生,家庭条件好,也是每次有活动必从日本飞回来。像这样的‘粉丝’,你说他们每年光路费就得花多少钱?此外还有一些人,他们不参加歌迷会,平时也比较‘低调’,但他们往往有惊人之举。”小月告诉记者,去年北京的几条街道出现了某明星的宣传灯箱,据说就是某位“粉丝”个人出资为明星做的宣传。 小月坦言:“我们靠自己的工作来赚钱,然后为我们喜欢的明星消费,这是很自豪的事。 可以这样说,‘粉丝’消费更多是一种心情消费,我花钱买我快乐。如果我不追星,我同样会把这些钱花出去,只不过是购买别的东西而已,结果却是一样——换来快乐。我想,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 据了解,目前有些“粉丝”常常负责“包销”自己喜爱明星的歌曲专辑,几十张上百张地购买CD,并且互相攀比,以显示对明星的“热爱度”。小月认为,这种攀比型追星是欠缺理智的,对明星的发展也很不利,多数“粉丝”并不赞成。“山东某歌迷会会长是一位月收入1000多元的普通职员,但是几乎每次明星活动都能看到她。她是个很会计划的人,尽管自己的收入不多,但她合理安排,在路费和住宿上节约开支,给很多‘粉丝’树立了榜样。”(记者 马樱健) 责编:孙洁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