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品监督多管齐下 安全网内仍乱象横出 台湾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2016年12月01日 09:50 扫一扫 手机阅读 我要分享 原标题: 台湾的美食也是吸引外来游客的原因之一,图为台北101大楼内的伴手礼柜台。 本报记者 吴储岐摄 台湾食品产业发达,特色美食享誉世界。长期以来,台湾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较为重视,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涵盖了整个食品加工产业链。但近些年来,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近期热炒的日本福岛核灾食品解禁入台一事,再度引发岛内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 监管机构三合一 多管齐下保安全 台湾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原本由“行政院卫生署”“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三部门组成。其中,“行政院卫生署”主要负责食品的市场流通环节;“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重点监管食品原料的来源和生产,协助“卫生署”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调查和改善工作;“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验食品是否合格,批准输出输入或在台湾市场销售。 管理机构多,难免存在“九龙治水”的状况。2013年5月台湾爆发“毒淀粉”事件后,迫于社会压力,台湾当局以“行政院卫生署”为基础,整合公共卫生医疗、社会福利两大类社会民生事务机构,于2013年7月23日正式成立“卫生福利部”,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集中到“卫生署”后,更名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简称“食药署”)。“‘食药署’整合是希望在遇到与食品安全相关事件时,可以迅速整合各个业务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件的原由与处理原则透过网站及媒体,让民众能够及时知晓。”“食药署”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 据介绍,“食药署”目前有北、中、南三个区域管理中心,主要通过查验、检验、稽查等业务,来保证台湾地区的食品安全。“食品入关时,我们先会做边境查验,也就是抽检。在市售部分,当食品流通进入市面,我们会依照产品风险高低,做市场监测,同样也是通过产品抽检。抽检的结果会在‘食药署’的网站上公布。”李女士介绍,“此外,在遇到比较特殊的事件时,比如接获举报或线报,也会做临时稽查。对一些特定需要关注的食品,比如金针,容易有违规使用添加剂的问题,我们每年会定时做调查。”查询“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为强化夜市食品安全,食安联稽小组最近做了夜市联合稽查,由贴近民众日常生活的消费场所进行“源头管控”,追溯至源头食材制造商之管理,以保障食品安全。 法律法规强制度 商家民众促监督 除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外,台湾还制定了一系列自成体系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 台湾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是以“食品卫生管理法”为基础,结合了“健康食品管理法”“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商品检验法”等法律规章构成了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的一整套法律体系。以“食品卫生管理法”为例,其分别对食品卫生标准、输入食品査验方法、动物用药残留标准、食品重金属、有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量及规格标准、包装食品营养标示范围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使得食品生产销售商家有法可循。 台湾是亚洲较早实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地区。所谓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是指建立“可追溯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可追溯、追踪、追查食品在生产、加工处理、流通、贩卖等各阶段的资讯,在农业上的运用则称为“产销履历制度”。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一方面可以提早降低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风险,另一方面把食品生产加工的责任明确赋予产销过程中所有的生产者,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确定责任出处,从而降低对消费者的危害,也避免让符合规范的生产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商家自觉,民众更是“火眼金睛”。在台北永春市场,记者遇到子承父业的小刘。小刘介绍,“这些鸡都是当天在政府的固定场所电宰的,宰完再运过来卖。”当天没卖掉的鸡肉怎么办?他说,“一定会卖掉啦,晚上如果还有没卖掉的话,我就会降价,降到都要卖出去。民众也不傻,吃了不新鲜鸡肉,身体出了状况还是要找我麻烦啦。” 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前主委林亨能告诉记者:“台湾地区食品安全总体算不错,大部分厂商照规矩办事。农产品强调‘生产履历’,大部分是安全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偷鸡摸狗的情况。现在的消费者一个个都火眼金睛,就出问题的环节来说,终端消费市场比较少,因为民众很厉害,所以出现问题更多是供应链的中间市场,因为这与消费者脱节。” 违法惩戒不严格 行政效率成问题 尽管台湾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还是将台湾的食品安全监管推上了风口浪尖,继2011年塑化剂事件震惊全台湾之后,“毒淀粉”“胖达人”事件接踵而来。2013年爆发的“黑心油”事件让台湾的食品安全再次陷入危机。一时间,台湾地区的食品信用遭遇“滑铁卢”。 相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规仍不健全,特别是对危害食品安全不法业者的惩戒不严,受到各界诟病。当年台湾食品业发生塑化剂事件时,就有台湾媒体质疑“食品卫生管理法”的处罚,“牟得暴利的商人会怕吗?”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前董事长谢天仁表示,“当厂商获得的暴利与罚金不成比例,不良商人当然不会把一点点罚金看在眼里”。新修订的“食品卫生管理法”对“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出现“有毒或含有害人体健康之物质或异物”的情况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也说明长期以来台湾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罪责处罚过轻,导致部分不法业者无视大众健康,为了牟取暴利,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有害添加物。“即使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我认为还是不痛不痒,罚这么点钱有什么用?比起获得的暴利,一些黑心厂商仍愿意铤而走险。”林亨能说。 食品安全部门的行政效率也成问题。“对于整合后的‘卫生福利部食药署’,我个人还是不满意。”林亨能说,“如果官员不是‘8点半上班,5点半下班’,多去搞安全抽查,问题还会这么多?”林亨能认为,台湾所谓的“民主化”带来了相应的民粹问题,导致官员腰杆不硬,不敢得罪民众。“这导致行政官员的‘肩膀’越来越窄,勇气越来越少。官员有气无力,不法之徒有恃无恐。这种恶性循环不仅制衡着食品安全行政部门,也影响到其他一些行政部门。”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