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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战区总医院关于《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政策解答

时间:2024-06-12 00:01来源: 作者:新闻热线网 点击: 20 次
  据东部战区总医院公众号,2022年1月1日起,《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即将执行,为方便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就医,现就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01  军队相关人员包含哪些人,享受哪些优待?  答: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及其家属

  据东部战区总医院公众号,2022年1月1日起,《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即将执行,为方便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就医,现就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01

  军队相关人员包含哪些人,享受哪些优待?

  答: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及其家属。家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含抚养人)和配偶父母(含抚养人)。此外,还包括军队文职人员,以及持有军人保障卡的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家属。

  以上人员到东部战区总医院就医均可以享受优先。

  02

  哪些军属能享受免费医疗?

  答:(1)持有军人保障卡的现役军人配偶、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家属,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在军队医疗范围内享受免费医疗。持军人保障卡可在全军军队医疗机构(包括派驻门诊部)门急诊就医,实行“一卡通”,住院则需在体系医院就医(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暂住或居住证所在地、在读学校所在地之一确定)。

  (2)不符合办理军人保障卡条件的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持社会保障卡在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院就医,按照医保规定结算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费用予以免收,由系统联网核验身份信息后自动核减。

  03

  哪些军属能享受优惠医疗?

  答:军官、军士、病故军官、病故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持社会保障卡在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院就医,按照医保规定结算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费用,门急诊减免20%,住院减免50%,由系统联网核验身份信息后自动核减。

  04

  免费医疗主要包括哪些范围?

  答:(1)诊疗项目,除以下项目外均予以免费:

  ①除洁牙外的美容项目,健美、变性、近视矫正、非功能性整容、减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诊治项目;

  ②超出规定标准的修复牙齿,配眼镜,装配助听器以及义肢、义眼等矫形器具;

  ③自请特别护理、非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等特需医疗服务。

  (2)医院驻地省级医保目录内药品,以及军队特需药品和军队医疗机构制剂,均予以免费;

  (3)军委后勤保障部规定的医用耗材限额以内的部分,均予以免费;

  (4)因战因公致伤,以及参战期间患伤病,可突破军队医疗范围,均予以免费。

  05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到军队医院就医应做好哪些准备?

  答:(1)军人及享受免费医疗的配偶应持军人保障卡就医;

  (2)军人尚未办理保障卡和军人证件的,需提前准备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证明;

  (3)军人新生子女尚未办理保障卡的,可凭军人的军人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明和新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就医;

  (4)其他军队相关人员就医应持社会保障卡。

  06

  军人到地方医院就医费用该如何报销?

  答:军人到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满足以下条件的,军队医疗范围内费用可以报销:

  (1)因急性伤病需要就近急诊就医的;

  (2)外出期间因伤病需要就医,且附近无军队医院,经报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领导批准的;伤病情紧急来不及报批的,应当在具备条件后及时报批;实行派驻门诊部保障的,应由军人所在单位及时告知派驻门诊部;

  (3)经认定本级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能力且伤病情不宜远距离转送至其他军队医疗机构的;

  (4)患疑难危重症,经军队医院诊治会诊,认定本级不具备救治能力且伤病情不宜远距离转送至其他军队医院的。

  军人伤病情稳定具备转院条件后,应及时转至军队医院。在军队医疗范围内的费用,凭相关诊断证明、药品处方、费用明细清单和收费票据,按照“由谁审批,经费就由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单位审核报销。

  07

  文职人员就医费用应如减免或报销?

  答:(1)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后,不能再使用军人保障卡,持社会保障卡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在军队医疗范围内,医保结算后自付部分费用予以免收。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提供由所在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未办卡证明,在军队医疗范围内的费用,予以免收。

  (2)社聘文职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医保结算后付清自付费用,回所在单位按规定范围和比例报销。

  08

  “免收”与“报销”的区别时什么?

  答:“免收”是指在结算后,系统自动按身份信息对应待遇免于收取相关费用;“报销”是指个人需先行垫付费用,凭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审核报销相关费用。

  09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减免医疗费用?

  答:(1)军人未经批准到地方医疗机构诊治,或经批准在地方医疗机构住院,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军队医疗机构而坚持不转的;

  (2)坚持使用超出军队医疗范围,非治疗必需、疗效确切、无有效替代的诊疗项目的;

  (3)持社会保障卡的军队相关人员,未选择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或未按医保政策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

  (4)在医保覆盖地区、不符合办理军人保障卡条件的军队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医保的;

  (5)符合出院条件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的;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的。

  10

  持社会保障卡军队相关人员异地就医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答:按照“先备案,再持卡就医”的原则,需要认真核对以下信息:

  (1)是否备案:异地参保人员来宁就医前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2)备案地区是否正确:备案时就医地应该选择南京市市本级,行政区划号为320199,备案到“江苏省”无效。我院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机构编码为:3201991010020;

  (3)是否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就诊,是否无法刷卡直接结算。

  持卡就医必须在参保地制作支持异地联网的第二代、第三代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相关制卡用卡事宜需要咨询参保地的社保卡管理部门。

  如军属户籍所在地医保未覆盖,就医时需提供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医保未覆盖证明、本人身份证明。

  11

  是不是门诊和住院都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答:目前,跨省异地来宁人员可以在对应资质的医院住院、门诊刷卡;如遇部分地区门诊无法刷卡,请您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12

  刷卡遇到报错时该怎么办?

  答:(1)核实自己的备案信息,没有备案不能刷卡;

  (2)备案是否在有效期内,不在备案有限期内不能刷卡;

  (3)参保、缴费是否正常,欠费期不能刷卡;

  (4)参保地返回原因,自行联系参保地医保中心处理;

  (5)如有其他报错提示,请将“报错界面”拍照,并持照片到医保办咨询。

  13

  以下问题因各地政策不同,需要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答:(1)在南京联网刷卡直接结算的各类医保待遇政策;

  (2)相关门慢、门特等病种医疗待遇的申请与办理;

  (3)哪些险种和医疗类型可以在南京实现直接刷卡结算;

  (4)各类垫付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5)社会保障卡中个人账户使用情况。

  14

  各地联网资质医院、联网开通地区、人员备案情况等信息在哪里查?

  答:您可以通过登录网址  实时在线查询许多异地就医的信息。

  15

  军人及家属如何在线查验身份信息?

  答:医疗待遇保障身份认证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军人及军人配偶、子女等军队相关人员,可通过该平台查验身份信息。

  2022年1月1日起,军队医院将根据该身份信息实施医疗保障。请大家尽早查询并更正信息,避免耽误就医。查验身份信息的方法步骤如下:

  新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零时正式实行,医院将全力以赴,把规定落细落实,把政策用足用好,确保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享受到优先、优待、优惠、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

  我们将通过微信平台及时动态发布相关信息,敬请广大官兵保持关注。同时,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在就医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和疑惑,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和您的家人排忧解难。

  为军服务热线

  025-86860549(工作时段)

  政策解答热线

  025-80860223(工作时段)

  医保咨询热线

  025-80860422(工作时段)

  身份查询热线

  025-80860220(24小时)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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