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挥“探头”综合效能监督执纪精准发力 近年来,驻北京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擦亮监督“探头”,着眼“五个紧盯”,注重标本兼治,推动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精准落地。 紧盯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探头”导向作用 驻局纪检监察组专司监督职能,集中精力履行主责主业,着力发挥“探头”导向作用,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同向发力,在市人社局形成“有责必问、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大震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局党组及时传达中央和中央纪委及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要求,不断强化对局党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的建设对业务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在驻局纪检监察组建议下,局党组加大了对违纪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三年来局党组共对1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对2名干部进行函询,对12起违纪案例进行通报批评。 紧盯重大问题,突出监督“探头”聚焦作用 突出政治导向,从重大问题着手,积极营造被监督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深入推进“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今年6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窗口单位外专中心服务大厅进行了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想走好扶贫“最后一公里”,就要做到监管不“漏拍”、不“错拍”。驻局纪检监察组精细梳理出就业帮扶、社保救助、医保救助和对口支援四个主攻方向,聚焦监控五大类廉政风险点,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紧盯年节关口,敲响纪律警钟,对公务用车进行现场检查,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滋生反弹。 紧盯重要事项,注重监督“探头”追踪功能 实现靠前监督、立体监督,关注“三重一大”事项、“放管服”改革、“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大事项,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常态化的追踪监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再监督,对个别干部申报个人事项不实的,坚决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及时叫停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干部任职;取消有违纪问题的单位、干部评优评先资格。对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引进非京生源、药品目录调整、积分落户等多项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持续跟进。今年,在对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中,与各区纪委、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上下协助、多维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坚决取消一家企图贿赂评审专家医院的参评资格。围绕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问题,协同基金监督处、医保中心等单位,对8个区人社局及所辖社保所进行了专题调研。有效督促各区进一步完善了社保基金监督制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坚决遏制多支冒领。 紧盯突发事件,发挥监督“探头”监测查处作用 开拓多种渠道,激活“神经末梢”,构建能够覆盖“边边角角”的监督“探头”网络,严密监测,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的能力。驻局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做到有线索必查,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有关人员;发现线索,及时进行函询、初核或转立案。2014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初核17件,立案17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7人次。加大对机关纪委和三个副局级单位纪委的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强化各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制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实施办法》,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提高突发事件的信息流转速度。今年,驻局纪检监察组成功劝返一名违规出境人员,成功劝阻一名正在接受违纪处理的人员出境。提出“一次审三年,三年审一轮”的工作要求,将审计监督与执纪监督有机结合。今年在审计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下属某单位2013年至2014年间有向客户赠送礼品卡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党纪政纪处理和问责。坚持一案一通报,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 紧盯“树木”与“森林”,拓展监督“探头”研判功能 在日常监督中,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把发现的问题线索放到全局中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去年,驻局纪检监察组在对案件统一梳理中发现,局属某单位违纪问题多频次密集发生,集中三个月时间对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驻点巡察。通过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列席会议、走访调研、办理来信来访等方法,深挖问题根源,既找出该单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作风建设不到位等表层原因,更帮助该单位抓住党委的集中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的建设被弱化这个根子上的问题,督促该单位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断补短板、抓整改、促提升,工作成效得到局党组的全面认可。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针对问题与班子成员交流思想,今年与7名局级领导谈心谈话,扭转了个别党组成员在抓监督、带队伍中存在的模糊认识,提高了“一岗双责”意识。督促4名党组成员针对分管部门或分管工作人员出现的违纪问题开展谈话14人次,有3名党组成员因其分管领域出现违纪问题在党组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主动作出自我批评。 今年,纪检监察组把责任再紧一扣,深入了解各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情况,特别是“一把手”述职情况。重点选择了9家基层党支部,全组成员分组列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在会上,不仅带着“耳朵听”、带着“眼睛看”,还带着“嘴巴说”,要求受过处理的同志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对蜻蜓点水走过场的单位当场指出问题,严肃批评,立行立改。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