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晓明 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措施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民政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 顶层设计,构建社区治理制度体系 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近年来,党中央切实加强社区治理顶层设计,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针对农村人口结构加剧变化、村庄空心化现象严重等问题,201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央层面出台的首个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文件。两个月后,《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印发,为稳步推进社区协商指明了方向。 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为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进入新时代,社区治理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础上增加了“共治”;2020年5月审议通过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今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在“十四五”规划描绘的面向未来的宏阔蓝图中,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高位推动,2016年,联合15部委印发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对社区服务发展进行整体规划。2020年4月,联合5部委印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为基层减负。 民政部启动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为适应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变化,报请调整了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使其与村(社区)党组织任期相一致。2020年下半年开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续开展新一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首次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并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进一步提升了村(社区)党组织组织领导力,巩固和夯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在民政部的指导下,各地民政部门以创新社会治理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有力引领带动城乡社区治理迈上新台阶。 优化服务,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社区服务的质量与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万千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感知与向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初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格局。 数字见证,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交出了一份诚意满满的成绩单:新增社区服务中心5000个、新增社区服务站26.5万个、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9.3万个,年均增长率分别达3.9%、25.2%和26.1%,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初步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60.2%,基本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清单见证,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在城市社区,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或代办,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更加便捷;在农村社区,向能够直接提供托育、养老,代办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迈进,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等基本实现行政村物流配送全覆盖;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普遍开展。 “最美”见证,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政部携手中央宣传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充分展示其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城乡社区工作者433.8万人,其中,16.2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区居民比例达13%。 科技见证,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持续扎实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推动各地充分应用信息化产品(服务),构筑起人防、物防、技防、智防相结合的社区防线。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50.9万个村委会、11.3万个居委会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 居民见证,党史学习教育提升为民服务成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活动,把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事业作为践行初心和使命的重要平台。各地社区活用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多方发力,共绘社区治理“同心圆” 社区是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的生活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门以加强社区党建为引领,有力推动居民自治实践有机汇入社区治理总体进程,在共建共治共享中画出社区治理的最大“同心圆”。 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各地以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向纵深发展。在党旗下聚合各方力量,实现区域化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探索实行“大党委制”,突出了党组织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统一领导。注重在党员示范引领上出成果,普遍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大力开展党员社区志愿服务,党员引领带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 提高社区治理效能,议事协商是一把“金钥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民政部门的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把城乡社区协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办法。有些地方还围绕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项制定协商目录,明确协商内容,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国约85%的村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89%的社区建立居民(成员)代表大会,64%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村(居)民议事”“小区协商”等协商形式逐步推广,探寻居民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此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初步实现全覆盖。 提高社区治理效能,社会力量聚资源优服务。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带来社区治理新气象。各地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机制,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通过简化登记手续、实行直接登记或备案管理、设立培育基金和孵化场所等方式,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每个城市社区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目标。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各级民政部门责任在肩、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持续创新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事业不断赓续前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居民安居乐业的港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基层治理和服务的实际成效引导居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 |